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0月1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金融控股公司如屬上市公司,其與所屬子公司遇有重大訊息之情事者,除符合證券交易所制定之「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作業程序」,應召開記者會外,皆應於事實發生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輸入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如於國外發行有價證券者,並應以英文輸入該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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