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0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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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宜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由董事會督導永續發展推動情形,並訂定溫室氣體盤查揭露時程,提董事會按季控管。
| 法規名稱 |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0月1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