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擔保放款業務操作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6月2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00346384號函修正發布第1條至第3條、第8條、第10條、第15條條文 |
所有條文
-
本公司辦理擔保放款所取得之擔保品及抵繳證券或其他商品,應送存集中保管,經客戶同意,得作為轉融通及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但已設質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