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上市上櫃公司宜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該制度應包括下列項目:
    1. 一、收集與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充分且及時之資訊。
    2. 二、建立可衡量之環境永續目標,並定期檢討其發展之持續性及相關性。
    3. 三、訂定具體計畫或行動方案等執行措施,定期檢討其運行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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