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擔任部門主管或直接從事業務人員之職務者,應取得或具備本規則所定有關部門主管或業務人員資格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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