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貨幣市場基金壓力測試一致性標準規範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1月3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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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至少應每季執行壓力測試,壓力測試項目至少應包含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等,公司並應視市場實際狀況增訂測試項目,以符合市場現況。壓力測試標準並應經董事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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