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以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身分驗證程序線上簽署證券投資顧問委任契約應遵循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10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1005317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條(中華民國111年10月1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10384357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事業辦理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服務,至少應每半年定期查核檢討,如有接獲客戶表示所簽署之證券投資顧問委任契約非本人真意所為者或發生交易糾紛案件,應擬具改善計畫並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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