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0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10020844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之3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358889號函同意核備)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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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應設置公司網站,網站內容應包含下列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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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害關係人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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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露公司治理資訊之專區:包含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公司治理規章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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