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指數投資證券公開說明書及簡式公開說明書範本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9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9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1001914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條、第9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55553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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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明書應記載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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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數投資證券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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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券商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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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券承銷商及流動量提供者之名單及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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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數投資證券之資訊揭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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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會計師查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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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律師適法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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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標的指數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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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因指數投資證券所生一切爭議應適用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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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訴訟管轄法院為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如有仲裁約定,其約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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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重要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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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管機關、臺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應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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