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6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60023231號令 修正發布第 9條至第12條、第15條、第23條、第31條條文及第19條格式一 、一之一、二、二之一、三、四、五之一、五之三、五之八、第23條格式 六之二至六之四、六之六、六之十六、六之十八、六之二十、七之四、七 之十三;刪除第23條格式六之五、六之十七、六之十九、七之五,自一百 零七會計年度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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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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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及格式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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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綜合損益表。(格式二及格式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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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益變動表。(格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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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現金流量表。(格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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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財務報告附表。(格式五之一至格式五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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