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10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1年10月3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六字第0910005 124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 2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2條、第23條、第26條之2條文

所有條文

  1. 現金流量表為表達發行人在特定期間有關現金收支資訊之彙總報告。
  2. 現金流量表之編製及表達,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七號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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