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89年11月1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九)臺財證(六)字 第 04754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第10條、第19條;增訂第13條之1、第13 條之2、第22條之1、第26條之1、第26條之2條文

所有條文

  1. 股東權益 資產負債表之股東權益科目分類及其帳項內涵與應加註明事
    項如左:
    一、股本 股東對發行人所投入之資本,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
    記者。
    股本之種類、每股面額、額定股數、已發行股數及特別條件等,均
    應註明。
    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者,應揭露發行地區、發行及轉
    換辦法、已轉換金額及特別條件。
    庫藏股票應按成本法處理,列為股東權益減項,並註明股數。
    二、資本公積 除股本外,非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
    股票溢價、處分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受領贈與、固定資產重估增
    值、自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所承受之資產價額,減除自該公司所承
    擔之債務及向該公司股東給付額之餘額、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所
    認列之資本公積,及庫藏股票交易產生之資本公積等,應分別列示

    三、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包括法定盈餘
    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等。
    (一)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之規定應提撥定額之公積。
    (二)特別盈餘公積 因有關法令、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由盈餘提
    撥之公積。
    (三)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尚未分配亦未提撥之盈餘(未經
    彌補之虧損為待彌補虧損)。
    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應俟股東大會決議後方可列帳,但有盈餘分
    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者,應在當期財務報表附註中註明。
    四、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採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評價所認列之未實現跌價損失。
    五、累積換算調整數 因外幣交易或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換算調
    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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