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8年3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8年3月31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八)臺財證(六)字第013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8條、第25條;增訂第26條、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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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及表達,應依本會所訂「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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