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發佈日期 民國88年3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8年3月31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八)臺財證(六)字第013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8條、第25條;增訂第26條、第27條

所有條文

  1. 股東權益 資產負債表之股東權益科目分類及其帳項內涵與應加註明事項如左:
    1. 一、股本 股東對發行人所投入之資本,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者。股本之種類、每股面額、額定股數、已發行股數及特別條件等,均應註明。發行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存託憑證者,應揭露發行地區、發行及轉換辦法、已轉換金額及特別條件。庫藏股票應按成本法或面值法處理,列為股東權益減項,並註明股數。
    2. 二、資本公積 除股本外,非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股票溢價、處分固定資產之溢價收入、受領贈與、固定資產重估增值、自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所承受之資產價額,減除自該公司所承擔之債務及向該公司股東給付額之餘額、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所認列之資本公積,及庫藏股票交易產生之資本公積等,應分別列示。
    3. 三、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包括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等。
      1. (一)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之規定應提撥定額之公積。
      2. (二)特別盈餘公積 因有關法令、章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由盈餘提撥之公積。
      3. (三)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尚未分配亦未提撥之盈餘(未經彌補之虧損為待彌補虧損)。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應俟股東大會決議後方可列帳,但有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者,應在當期財務報表附註中註明。
    4. 四、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採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所認列之未實現價損失。
    5. 五、累積換算調整數 因外幣交易或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換算調整數。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