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11月2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11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1707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14條之6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38-1條 (主管機關之檢查)
  1. 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隨時指定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檢查發行人、證券承銷商或其他關係人之財務、業務狀況及有關書表、帳冊,並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告或表示意見,其費用由被檢查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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