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企業併購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6月15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公司或其股東適用第三章有關租稅之規定,應依財政部之規定檢附相關書件;未檢附或書件不齊者,稅捐稽徵機關應通知限期補送齊全;屆期無正當理由而未補齊者,不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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