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5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4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7252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174條之1、第174條之2、第181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73條 (罰則(三)行賄)
  1. 對於前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2. 犯前項之罪而自首者,得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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