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交易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91年2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1年2月6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25050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第20條、第二章章名、第22條、第43條之1、第157條之1、第174條、第175條、第177條、第178條;並增訂第二章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節名及第43條之2、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43條之5、第43條之6、第43條之7、第43條之8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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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條 (公司申請募集、發行證券之加具公開說明書與其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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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於申請審核時,除依公司法所規定記載事項外,應另行加具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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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