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查詢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3月2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稽字第1110006141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第9條、第12條、第12條之1;增訂第第6條之1、第7條之1條條文,並自111年4月1日起施行

所有條文

  1. 使用單位以帳號密碼登入本平臺為檔案格式上傳方式,或以API介接方式查詢公司資料時,應依本公司公告之規格及筆數限制,上傳至本平臺。
  2. 前項之查詢作業,除上傳之使用單位家數及筆數逾本平臺之處理容量外,本平臺依下列方式提供查詢結果:
    1. 一、以檔案格式上傳者,使用單位之授權使用者,得以其帳號密碼登入本平臺下載查詢結果。
    2. 二、以API介接方式上傳者,由本平臺以API介接方式回傳查詢結果。
    3. 三、前二款查詢結果均僅提供被查詢公司及其下五層公司最近一次申報資料,且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予以適當遮蔽。
  3. 前條第三項之規定,於使用單位以檔案格式上傳方式查詢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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