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管理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6月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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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放置於主機共置機房之軟體、硬體設備應依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規定,具備完善之資訊安全防護措施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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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前項規定者,本中心得暫停服務或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