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指數投資證券作業程序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月24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10051386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7點,並自111年4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003759671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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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申報發行或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案件時,應檢具指數投資證券上櫃同意函申請書及證券商發行(或增額發行)指數投資證券申報書,連同應檢具書件,送由本中心總收發人員簽收,分發承辦單位辦理。承辦人員受理後,應依本作業程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