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344條 (清算人之職務)
  1. 清算人應造具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之調查書、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提交債權人會議,並就清算實行之方針與預定事項,陳述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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