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9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218-2條 (監察權)
  1.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2. 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之行為者,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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