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12月24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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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直接連線傳輸前,應經過本公司連線測試安全通過。其與本公司交易資訊系統連線作業,不得影響本公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作業,必要時本公司得限制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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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者應於申請書註明設備種類、數量及裝設處所,經本公司同意後始得裝置,且非經同意不得逕行遷移或增加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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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者改以間接連線方式使用本公司交易資訊,應報經本公司同意,如有變動,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