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00024173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至第5條、第7條至第10條、第12條、第17條、第28條至第30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1000715831號公告修正發布)(原名稱: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75814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上市上櫃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永續發展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永續發展制度,以提升推動永續發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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