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0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00020130號函修正發布第54條之2、第63條;增訂第135條之2、第135條之3;刪除第47條至第54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銷售機構審核其客戶扣款轉帳授權資料無誤後,應將相關資料通知本公司,並請客戶依本公司指定網頁及前條金融機構之程序,辦理線上申請扣款轉帳授權作業。
  2. 金融機構將線上扣款轉帳授權結果通知本公司後,本公司將授權結果通知銷售機構,並由銷售機構通知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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