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境外基金交易資訊傳輸暨款項收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0年10月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00020130號函修正發布第54條之2、第63條;增訂第135條之2、第135條之3;刪除第47條至第54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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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機構受理客戶以線上申請扣款轉帳授權作業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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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具申請書通知本公司,並辦理電腦連線及系統測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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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戶授權扣款轉帳之金融機構應為本公司公告參與線上扣款轉帳授權作業之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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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金融機構之相關資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