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1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2年1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1690號令修正公布第131條、第146條之4條文

所有條文

  1. 保險業之資金得辦理國外投資;其範圍、內容及投資規範,由主管機關定之。
  2. 前項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五。但主管機關視其經營情況,得逐年予以適度調整。
  3. 前項調整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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