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事業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4月1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00001462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12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00339002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1. 期信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其受益憑證應以無實體發行,並以登錄及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2. 受益憑證登錄及帳簿劃撥作業應依主管機關訂定之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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