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月20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發布。
  2. 數機關會同訂定之法規命令,依法應經上級機關或共同上級機關核定者,應於核定後始得會銜發布。
  3. 法規命令之發布,應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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