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月20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2.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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