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0年1月20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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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時效之請求權,於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後,其原有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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