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6月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13條 (行使職權之資源)
  1. 本委員會召開時,得請本公司董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2. 本委員會得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就行使職權有關之事項為必要之查核或提供諮詢,其相關費用由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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