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2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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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條 (與商業對象說明誠信經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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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
|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2月1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