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9年2月1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9條 (政治獻金之處理程序)
  1. 本公司提供政治獻金,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於陳報首長核准並知會本公司專責單位,其金額達新臺幣元以上,應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1. 一、應確認係符合政治獻金收受者所在國家之政治獻金相關法規,包括提供政治獻金之上限及形式等。
    2. 二、決策應做成書面紀錄。
    3. 三、政治獻金應依法規及會計相關處理程序予以入帳。
    4. 四、提供政治獻金時,應避免與政府相關單位從事商業往來、申請許可或辦理其他涉及公司利益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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