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參考範例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9年2月1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第8條 (禁止疏通費及處理程序)
-
本公司不得提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
-
本公司人員如因受威脅或恐嚇而提供或承諾疏通費者,應紀錄過程陳報直屬主管,並通知本公司專責單位。
-
本公司專責單位接獲前項通知後應立即處理,並檢討相關情事,以降低再次發生之風險。如發現涉有不法情事,並應立即通報司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