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9月1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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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前保證金公告作業
依本公司業務規則第29條規定,本公司應於期貨交易契約上市日期三
個營業日前公告保證金。上市前本公司將依本保證金計收方式,計算
選擇權契約之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原始保證金,並辦理市場公
告事項。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計收方式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9月19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