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2月26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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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清算銀行經付登記形式公債本息款,應於其「活期存款」基金專戶項下列支,並依照中央公債會計制度規定登記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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