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使用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5月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3 110001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條至第10條、第12條條文及第二章章名, 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
所有條文
-
符合前條資格條件之平台業者應與本中心簽訂「平台業者使用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契約」(附件二)後,始得開始於本專區揭示創業創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