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意集資資訊揭露專區使用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5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5月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03 110001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條至第10條、第12條條文及第二章章名, 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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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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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業創意提案:指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發想之創業創意計畫,透過平台業者之網站公開該計畫,吸引群眾贊助,以獲得足夠之資金執行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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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業者:指於網際網路上僅架設揭示創意提案群眾集資(Crowdfunding)網站(以下簡稱「集資網站」),至少提供網路連線、儲存及搜尋等之服務,使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得於該網站公開發想創業創意計畫並徵求贊助資金,且僅專營該集資網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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