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第一上櫃公司管理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1年11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 01002560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0 1年11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 1010042274號函准予備 查) |
所有條文
-
第一上櫃公司辦理內部控制制度,除其註冊地國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
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
第一上櫃公司應於上櫃年度及其後二個會計年度內,於依本管理作業要
點第五條第二款檢送書面年報時,一併於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
報系統公告及以書面申報前一年度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
前項期限屆滿後,第一上櫃公司自願委託會計師為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
查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會計師專案審查第一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應依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建
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三節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