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方式說明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8月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8年8月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8030068 40號修正發布第1點、第2點,實施日期另行公告(中華民國108年7月8日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80319087號函、108年7月10日金管證期 字第1080321472號函及108年1月28日金管證期字第1070348173號函辦理)(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交字第10802013 510號函發布實施日期為108年9月30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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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到期部位契約價值計算方式以新臺幣計價之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到期部位契約價值,為各契約之最後結算價乘以指數每點價值,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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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 R 與Nasdaq–l00 R指數為Nasdaq集團之商標,臺灣期貨交易所(本公司)係經授權使用。Nasdaq集團並未移轉與本公司美國那斯達克100 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以下稱本商品)相關描述之合法性或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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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並非由Nasdaq集團贊助、背書、銷售或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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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集團不對本商品進行保證,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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