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8年5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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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承諾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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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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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及其集團企業與組織應於其規章、對外文件及公司網站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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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櫃公司針對第一、二項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承諾及執行,應製作文件化資訊並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