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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證輔字第1130503556號函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3年10月4日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相關規範,修訂證券商轉投資海外事業檢查表,並自113年度財務報告起開始適用 (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7.10.04. 臺證輔字第1070503340號函停止適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配合主管機關修正證券商轉投資外國事業相關規範,修訂證券商轉投資海外事業檢查表如附件,並自113年度財務報告起開始適用,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
附件-證券商轉投資海外事業檢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