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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廢) 金管證交字第1060004431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6年2月22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EN
第18、60、138條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 EN 第6條 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EN 第38條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第82-2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EN 第15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要 旨 | |
要 旨 | 放寬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控管之限制 (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12.03. 金管證交字第 1020049612號令自 106年2月23日廢止)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03.18. 金管證交字第1090361 226號令,自109年3月19日廢止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03.18.金管證交字第1090361226號令發布,自109年3月19日廢止〕 |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 民國105年12月7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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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 民國103年4月25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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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民國104年11月26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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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民國106年2月14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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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民國104年11月2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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