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2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12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0281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之4、第43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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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18條 (核准經營)
  1. 經營證券金融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或其他證券服務事業,應經主管機關之核准。
  2. 前項事業之設立條件、申請核准之程序、財務、業務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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