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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證櫃債字第10504004491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5年11月30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EN
第5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 EN 第4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要 旨 | |
要 旨 | 修正「RPRS轉換公司債及債券ETF附條件交易成交申報媒體格式」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修正「RPRS轉換公司債及債券 ETF附條件交易成交申報媒體格式」,自今(105年)起12月1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第4條及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第5條。 公告事項:配合開放債券成分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得做為附條件交易之標的,爰修正旨揭申報格式,新增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附條件交易成交申報,申報格式如附件。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
附件-【RPRS】轉換公司債及債券ETF附條件交易成交申報媒體格式 |
相關法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民國103年1月2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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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買賣辦法 民國105年11月15日 (歷史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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