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上櫃公司發生下列重大事件時,除依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辦理查證與公開外,本中心就該重大事件分析蒐集相關資料,填製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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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處理程序第七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事,但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新台幣十元者,按下列選案指標或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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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股本應加計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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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七目及第二款第四目有關股本百分之二十之計算應以淨值之百分之十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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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八目有關股本百分之十之計算應以淨值之百分之五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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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該公司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有非因病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請辭,致獨立董事席次不足者,或該公司已無於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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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該公司已無於我國境內居住或登記之訴訟及非訟代理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