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員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
-
一、會議屆次及時間地點。
-
二、主席之姓名。
-
三、成員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
五、紀錄之姓名。
-
六、報告事項。
-
七、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依前條規定涉及自身薪資報酬事項之成員姓名及其薪資報酬內容、迴避情形、成員之反對或保留意見。
-
八、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成員、專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依前條規定涉及自身薪資報酬事項之成員姓名及其薪資報酬內容、迴避情形、成員之反對或保留意見。
-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