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5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0 000824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4點、第35點及其相關附表;刪除第37點; 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0年 4月1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000013679號函備查)

所有條文

  1. 申請股票第一上櫃案應於審閱公開說明書稿本確已依本中心要求事項補正後,方得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將本中心與其訂定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契約連同審查報告,報請主管機關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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